浏览次数 : 3705 时间 : 2019-12-24 编辑:
集团各司、部室:
为积极响应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我市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,绿阳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“创文”工作进行督察,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,实施责任追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内容
1、《盐城市交通控股集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(2018-2020年)》(〔2018〕26号)文件内容;
2、交控集团“创文”工作领导小组督查排查出来的内容;
3、绿阳集团“创文”工作领导小组督查排查出来的内容;
4、对“创文”工作领导不重视,资金投入不到位和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现象;
5、领导交办和其他临时布置的“创文”内容。
二、督查形式
1、督查频率:每周一次
2、主要采取暗查形式。坚持“四不两直”原则:不发通知、不打招呼、不听汇报、不用陪同招待、直奔基层、直插现场。
3、督查分组:督查人员由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中随机安排。
三、督察考核
根据《集团督察工作办法(试行)》《员工奖惩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每周对各子公司、部门创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,建立通报制度,及时通报督查情况。对在创文工作中主动作为、成效明显的,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奖励;对落实不力的,对相关责任人扣减月度绩效,清洁严重者扣年度绩效;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,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。
检查结果与各子公司、部门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结果相挂钩。具体奖惩细则如下:
1、各子公司、部门被绿阳集团创文督查通报问题的,对相应子公司直接责任人每项扣1分;被交控集团创文督查通报存在问题的,对相应子公司、部门直接责任人每项扣2分。
2、对通报问题未能及时整改的,绿阳集团创文领导小组将对相应子公司、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。
3、创文办因督查不力被交控集团督查组通报存在问题的,对创文办直接责任人每项扣1分,具体责任人每项扣2分。
4、对当月集团创文督查未发现问题,且未被交控集团创文办、绿阳集团创文办督查通报的子公司、部门,每次考核分加2分。
5、所有人员的加(减)分情况,由集团创文办转交人力资源部计入相关责任人当月绩效考核。
6、单位(部门)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实行年度各类评优一票否决:
(1)重要创文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的。
(2)因创文工作不到位被市局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。
(3)工作中有严重失职、渎职行为的。
(4)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。
四、相关要求
1、提高思想认识。采取多种形式,运用各种载体,利用多方资源,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,广泛发动本单位(部门)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,充分认识到“创文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进一步提高思想共识,营造人人支持、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。
2、提升工作效率。围绕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各阶段时间节点,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的要求,对涉及到本单位(部门)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坚持守土有责,不等不靠, 迅速开展专项整治,逐项抓好落实,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迅速打响文明诚市创建攻坚战。
3、细化工作目标。各创文单位(部门)要加强沟通协调,协同作战、合力攻坚。每项工作要有专人具体负责,强化责任意识,明确职责分工,确保将每项工作落实、落细,推动创文工作取得实效。
4、强化督查力度。把创文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,建立长效机制,严格绩效考核,加强对下属创文辖区的创文督查,及时通报情况,进行奖惩兑现。
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
2018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