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

浏览次数 : 4567 时间 : 2018-03-13  编辑:

2017年,全体员工在交控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紧紧围绕年度经营发展目标,开拓创新、扎实工作,圆满完成了交控集团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,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作风优良、勇于担当、乐于奉献、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为表彰先进,激发干劲,有力推动2018年绿阳集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,结合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》(绿阳交建〔20183号)文件相关要求,经研究决定,对3个先进集体和23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,分别是:1、综合先进集体:集团财务部、盐城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;2、优秀经营先进集体:盐城市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;3、综合先进个人:张超、陈素亚、姚刚、周亮、尤英、刘群、王天宇;4、工程建设先进个人:吴军、潘金标、惠韬玮、张友冬、蔡昊磊;5、提质增效先进个人:徐钊国、嵇丽萍、陈志怀、司红洋、张丽;6、宣传工作先进个人:傅雪峰、李婷婷、沈悦;7、文明创建先进个人:魏巍、薛刚、凌鑫涛。

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、戒骄戒躁、谦虚谨慎、再接再厉,在新的一年里为集团事业做大做强再创新业绩。全体员工要以他们为榜样,积极适应新形势、新要求,凝心聚力、锐意进取,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
特此决定。